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客人咨询拿不到雇主信或者工作证明要怎么办。的确,并不是所有雇主都会配合雇员的要求。
我们遇到过拒绝用公司抬头纸出具证明的,老板拒绝签字的,胡乱写工作职责给申请人挖坑的,不给钱不出具信的,
甚至还有一些公司理由都懒得找了,直接回复“没有义务”提供的;还有一些公司已经破产倒闭注销的。。
那么这种情况就无法办理移民吗?当然不是。
工作经验的证明,主旨上是要证明你的工作“经验”,而不是为了证明你的公司是否还存在。当然一封写在公司抬头纸上
有老板签字且工作职责写的满分的雇主信会给申请人省去很大麻烦,但不具备这些条件的,我们也可以创造条件。
实践中,以下情况都会被移民部认可:
1. 雇主信上无法写明工作职责的情况,可以用job offer上面的工作职责,或者当时的招聘信息作为佐证;甚至公司外部或者内部网站信息都可以;
2. 公司没有抬头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;
3. 老板不签字或者顾不上签字,部门负责人也可以;
4. 公司破产倒闭注销等情况,可以找到前同事写一封证明信。
5. 申请人已经离职的情况下,有一定概率是要不出来雇主信的,那么前同事或者前主管等都可以出具证明;
6. 极端情况:既找不到前公司的老板或者公司注销,又找不到前公司的同事。那就从写好解释信入手。只要真实工作过,一定会有痕迹,有时候其他碎片的证明比一封模模糊糊的雇主信的说服力只多不少;
我们有单独审核雇主信的服务,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加我们微信:yushenglawy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