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客人因为一些原因被驱逐或者遣返出境,之后又重新有了返回加拿大旅游,学习,工作或者申请移民的需求,
是否还有可能合法返回加拿大呢?
我们先来看被遣返或驱逐的出境的三种情况。
1. 一般离境令(departure order)。从生效日开始30日内离开加拿大
需要在离境时与边境管理局确认离境信息,以便于日后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再次入境加拿大。
如果30日限期外离境或离境时没有与边境管理局确认离境信息,一般离境令(Departure Order)会变更为驱逐令(Deportation Order)。
2. 排除令( Exclusion Order)。离境加拿大并不得入境12个月
如12个月期限内入境需申请“授权返回”(ARC)。
如果排除令的原因是虚假陈述(Misrepresentation)则5年内不得入境加拿大。
3. 驱逐令(Deportation Order)
除非申请“授权返回”(ARC)否则永远不得入境加拿大
那么如何申请ARC 呢?
1. ARC不能单独申请,只能作为移民或者签证申请的附属资料提交。比如,申请旅游签,学签的同时提交ARC申请。
2. 必须有详细的解释材料,为什么要申请回加拿大,如果当初的一般离境令变成了驱逐令,还需要解释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。
3. 申请费459.55加币
提交申请之后,移民部有可能会发出面试通知,或提供更多的支持资料。同时,也有免面试并直接出结果的可能。
关于ARC的申请,有些申请人会同Criminal Rehab相混淆。Criminal Rehab适用于之前有犯罪记录需要做刑事洗底的申请人,
申请人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;而ARC仅适合于曾被遣返出境寻求再次入境的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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